提醒:【於是我看見】以夫妻相稱 2011年04月08日

来自: 蕾娜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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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蕾娜塔報導
【标题】【於是我看見】以夫妻相稱
【摘要】走過二十年情路風雨,梁朝偉和劉嘉玲結婚了。 我對這二位最早、也最深刻的印象,也許你不相信,是他們在二十四年前的港劇《新紮師兄》裡的演出。 這麼多年過了,他們扮演過多少角色,經歷過多少世事,二十年的戀情,讓媒體以及所有不相干的人攪亂了多少池春水,然後,他們,終於(或者該說「竟然」?)結婚了。 幾年前,一位朋友再婚。當時因為先生外遇而離婚,整件事上了媒體,喧騰一時。再婚的對象,也具再婚的身份,兩個人都有相當的社會地位和事業成就。 另一位朋友因此說,何必結婚呢,還差這一張紙嗎?到了這種狀態,要什麼有什麼,要怎麼樣都可以,何必結婚呢? 如果兩個人的關係穩固,有沒有婚姻的事實,並不會改變任何事;如果兩個... (04-08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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