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机器人提醒:

提醒:张翔的BLOG
【标题】关于农民诉画家房屋买卖问题的研究
【摘要】LAWYER BLOG 我的思考 --对北京市法院民事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分析 ◆ 张 翔一.问题的提出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民是否有处分权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法律理论上好象不是什么问题,一个所有权人,怎么能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没有处分权呢?!但在司法实务中,这个问题就成为困扰法官和律师,以及因此而参与到诉讼中的当事人的问题。最近引发媒体热衷的一个问题是,北京市宋庄镇的画家和宋庄镇农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出现了问题,这个问题无论怎么样被媒体描述,但在法律上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给描述如下:一个(些)农民[1]在上世纪的90年代甚至最近,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卖给了来宋庄镇谋生[2]的画家,画家们在90年代按照市场价格支付了购买房屋的价金,并对房屋进行了改扩建和装饰装修,许多画家在购买房屋后还例行按照本地的要求办理了税契手续,经村委会审批等。在居住了若干年后,农民突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出卖人农民与购买人的画家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审理此案的法官作出了确认画家与农民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画家不服提起了上诉,案件在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中。2007年9月... (04-11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