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将中石油划归为“公益性”企业挑战认知逻辑 2011年12月13日

来自: 马光远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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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马光远的博客
【标题】将中石油划归为“公益性”企业挑战认知逻辑
【摘要】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2011年中国企业家领袖年会上关于国有企业分类的一番讲话引起了外界的争议。邵宁认为,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的国有企业,比如中石油、中国移动、电信、电力等垄断企业,另一类是“竞争性”国有企业,如中粮等不具有垄断性的国有企业. 从汉语的基本逻辑而论,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性”和“竞争性”起码在逻辑上讲不通。顾名思义,“公益”对应的是“私益”,而“竞争”对应的是“垄断”。在我国,“公益”类的单位专指红十字、宋庆龄基金会等专门为慈善等“公益事业”而成立的机构,这些机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而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等领域的企业不仅要赚钱,而且依靠垄断地位还能获取高额的垄断利润。中石油已经数次蝉联亚洲最赚钱的企业就是一个证明。事实上,邵宁所言的“公益性”的国有企业,也就说大家常说的在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企业,这些企业,在水、煤、油、气、电等领域享有法定的专营权,这些企业提供的产品既不是免费得,也不是为了慈善等公益事业,这类企业,尽管时常抱怨面临“政策性亏损”,但享受的国家补贴也是纳税人的钱支付的,所以,将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企业冠之以“公益性”企业的名头不仅会引发分... (12-13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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